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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拉關鍵字網路行銷軟體婚前徵信信用調查〔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慶美牙醫診所院長陳慶鐘懷疑在大學任教的妻子陳映君,與台中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蕭連森傳曖昧,5年前與陳妻協議離婚,陳妻提起夫妻財產分配,請求要分1500萬元,法官審理時發現2人離婚時證人「不適格」,判決離婚無效,駁回2人請求,但陳醫師反訴陳女歸返購屋代墊款209萬勝訴,此案2人皆不服已提上訴。
兩人皆不服提上訴
陳醫師昨天說,法律與現實脫節,他們已經離婚5年,離得乾乾淨淨,竟然作出這種判決,他只好自力救濟提起上訴;陳女對於判決不表示意見。
判決書指出,陳女主張陳醫師還有剩餘財產8千餘萬元,而她自己剩365萬,她向法院請求夫妻財產分配,只要求1500萬元。陳醫師反訴請求剩餘財產分配,主張他的剩餘財產零,而陳映君剩餘財產為947萬餘元,他也要請求分配,並另又請求陳女購屋,他有代墊款207萬元及本票2萬,另有58萬借款,一併請求陳女清償。
該案法官審理2年餘,都在清算2人的剩餘財產,今年8月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庭,法官傳喚2人協議離婚的2證人,發現周姓證人,是陳醫師病患,診所的吳小姐拿協議書給周某簽名,他知道陳醫師夫妻要離婚,為了幫他們就簽名,沒有看內容,當天沒見到陳醫師夫妻;另名徐姓證人證說,是吳姓鄰居拜託他簽,他不認識陳醫師夫妻。
法官認為原告或被告的離婚協議,因證人不適格,不符民法離婚要件,兩造離婚不成立,兩造提出夫妻財產分配自然沒有依據而駁回。
另外,陳醫師請求陳女清償代墊款及本票共209萬元,法官認為雙方確有借貸關係,陳女應該清償,另58萬借款陳醫師未提出佐證,不應允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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