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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
版大的題目有矛盾
在上訴中 就不能算有前科 (除非是其他案件)
所以版大又說8年 又說上訴 無法理解
以前案8年以上 已不符合刑法47條第一項 累犯之可能
因為另一案仍在上訴 當然也不符合
所以不屬於累犯狀況
至於關多久 除非是本案法官本人 不然在此回答者 沒有人會有標準答案
再來 因為以新聞說法 張先生為事前知情
理應屬共同���犯的結構
所以應該以本案的新聞來看 符合刑法330條加重強盜罪
所以至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
當然張先生是否如新聞所說 只有當事人知道
最後法官會以幫助犯 或共同正犯來判
就看實際證據而定
(以個人看法 既然有分到錢 共同正犯的機率高)
2.依照刑事訴訟法101條相關規定
此案屬最低本刑五年以上之罪名 且還有共犯在逃
三中其二 被收押機率非常高
交保機率 微乎其微
4.要看兩件案情判決速度 若能接的上 當然就會合併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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