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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

版大的題目有矛盾

在上訴中   就不能算有前科    (除非是其他案件)

所以版大又說8年    又說上訴    無法理解

以前案8年以上   已不符合刑法47條第一項   累犯之可能

因為另一案仍在上訴    當然也不符合

所以不屬於累犯狀況

至於關多久    除非是本案法官本人   不然在此回答者    沒有人會有標準答案

再來    因為以新聞說法    張先生為事前知情

理應屬共同���犯的結構

所以應該以本案的新聞來看    符合刑法330條加重強盜罪

所以至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

當然張先生是否如新聞所說 只有當事人知道

最後法官會以幫助犯    或共同正犯來判

就看實際證據而定

(以個人看法   既然有分到錢    共同正犯的機率高)

2.依照刑事訴訟法101條相關規定

此案屬最低本刑五年以上之罪名 且還有共犯在逃

三中其二    被收押機率非常高

交保機率   微乎其微

4.要看兩件案情判決速度    若能接的上   當然就會合併執行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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